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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们到华盛顿机场时,车子的汽油几乎耗尽。我们把车摆在长期停车场,因为没有接驳车,我们走了大约一哩路回到航厦。那是个无人的深夜,我们特别把一个办事员从后面办公室拖出来,我把最后两张旅行凭证交给他,他帮我们订了晨间第一班飞往洛杉矶国际机场的班机。我们要等很久才能上飞机。

        桑玛说:“我们的任务是什么?”

        我说:“逮捕三个人。瓦索、库莫与马歇尔。”

        “罪名呢?”

        我说:“连续杀人。受害者是克拉玛夫人、卡邦与布鲁贝克。”

        她瞪着我说:“你能证明吗?”

        我摇头说:“我知道案发经过,行凶时间、方式、地点与动机都知道。但我却没办法证明任何一件事,所以要靠他们的自白。”

        “他们不会招的。”

        我说:“我也遇过这种状况,有办法让他们招的。”

        她的态度开始退却。

        我说:“桑玛,我们是陆军。难道妳以为这是刺绣俱乐部吗?”

        “那你把卡邦与布鲁贝克的事说给我听。”

        我说:“我饿了,先吃东西。”

        桑玛说:“我们没钱。”

        我们真可以算绝处逢生——也许在飞机上有得吃。我们拿着行李走到一扇二十呎宽窗户旁的候机座椅,窗外只看得到一片漆黑。那些座位是有塑胶垫的长凳,为了不让人在上面睡觉,每两呎就设有把手。

        她说:“现在就说吧。”

        “这件事还是很离谱,我要说的每件事都是。”

        “能有多离谱?”

        “好,我们从克拉玛夫人开始。马歇尔为何去绿谷镇?”

        “因为那显然是该去尝试的第一个地方。”

        “事实并非如此,那里几乎是最不可能的地方。克拉玛过去五年几乎没在那里生活,他的幕僚一定知道,因为他们常跟他一起出差。然而他们还是很快就决定东西在那里了,为什么?”

        “因为克拉玛跟他们说,他要回去那里?”

        我说:“没错。他骗他们,说他跟老婆在一起,借此掩饰他跟卡邦在一起的事实。但他为什么有必要告诉他们呢?”

        “我不知道。”

        “因为在面对某人的时候,他一定要给个说法。”

        “哪一种人?”

        “假设有个跟情妇在一起的富豪。如果他有一晚不能跟她在一起,就一定要给她一个说法。如果他告诉她,说他必须在老婆那边待一晚,纯粹为了露个脸,她就不能多说什么。也许她不喜欢,但也要忍下来,因为这种事的确偶尔会发生。婚外情就是这样。”

        “克拉玛没有情妇,他是个同性恋。”

        “他跟马歇尔在一起。”

        她说:“拜托,不可能。”

        我点头说:“克拉玛是个劈腿的家伙,马歇尔是他主要的情侣,他们俩有固定关系。马歇尔不是情报官,但克拉玛还是任命他,为的就是想把他带在身边,他们是一对。但克拉玛这家伙用情不专,他在某处认识了卡邦,然后开始偶尔跟他约会。所以除夕夜那天他告诉马歇尔,说他要跟老婆见面,马歇尔信以为真,他就像富豪的情妇一样。这就是为什么马歇尔要去绿谷镇,他心里料定克拉玛一定是去了那里,他以为他是世上唯一能确定这件事的人,于是他对瓦索与库莫说出克拉玛的行踪,但是克拉玛骗他。就像一般情侣一样,有时也会骗对方。”

        桑玛沉默了很久,她瞪着外面的夜空。

        她说:“这件事有何影响?”

        我说:“我觉得有些微的影响,我想克拉玛夫人有跟马歇尔讲到话,她一定是在德国基地时就认识他了,也可能知道他跟她丈夫之间的关系。也许她还知道劈腿的事,可能她很生气,还拿这件事来奚落马歇尔。也许马歇尔在盛怒之下,痛下毒手。可能就是因为这样,他没有马上告诉瓦索与库莫,因为她不只是因窃盗案而无辜受害,也是因为激烈争论。所以我说,克拉玛夫人不只是因为手提箱而被杀,我想也是因为她奚落了一个醋劲大发而且情绪失控的家伙。”

        “这都是你猜的。”

        “克拉玛夫人死了,这可不是我猜的。”

        “其他部分都是。”

        “马歇尔三十一岁了,从未结婚。”

        “那又怎样?”

        我说:“我知道,这点是不能证明什么,现阶段要证明什么的确很难。”

        桑玛沉默了一会儿:“接下来呢?”

        “接下来瓦索、库莫与马歇尔开始到处寻找手提箱。相对于我们,他们的优势在于他们知道该找的是个男人,不是女人。马歇尔在二日飞回德国,翻遍克拉玛的办公室跟寝室。他找到有关卡邦的东西,也许是一本日记、一封信、一张照片,也可能是电话簿里的一个名字或号码。他在三日飞回来,他们计划好后打电话给卡邦,威胁他,安排好隔夜跟他交换东西,用信件、照片或其他东西跟他交换手提箱。卡邦接受了这笔交易,而且他很乐意,因为他不想曝光,反正他已经把议程透露给布鲁贝克了。他没有损失,只有好处。也许他以前也有过这种经验,而且不止一次,因为这可怜的家伙在陆军里待了十六年。但这次他没有成功,因为在交易时,他被马歇尔干掉了。”

        “马歇尔?他连人都不在场。”

        我说:“他在,这是妳想出来的。当时我们离开基地,正要去问克拉克警探有关铁锹的事,妳已经跟我说了。记得吗?当时威拉打电话追踪我,妳建议我一件事。”

        “什么事?”

        “妳建议我躲在后车厢里,出门时就不会留下纪录。桑玛,马歇尔就是这样。开车的是库莫,瓦索坐在乘客座上,而马歇尔在后车厢。他们就是这样通过大门的,然后他们把车远远停在军官俱乐部另一边。车尾朝后停,因为库莫在下车前先把后车厢的开关按下。马歇尔把后车厢车盖拉下来,但他们还是需要掩护。所以瓦索与库莫进去军官俱乐部,开始编造铁证般的不在场证明。同时马歇尔在车里等了几乎两小时,一直拉着后车盖,直到四下无人他才出来把车开走。所以第一班巡逻的人记得看到车子,但第二班的人却不记得,因为车子本来在那里,后来被开走了。所以马歇尔去某个指定的地点接卡邦,他们一起开车到树林里。卡邦拿着手提箱,马歇尔打开后车厢,给了他一个信封或什么的,他转身到月光下查看。因为这是他们说好的交易,即使像卡邦这种那么小心的特遣队员也会这么做,因为这跟他的饭碗有关。站在他后面的马歇尔拿出铁锹来打他,不只是因为手提箱。反正他都已经拿到手提箱了,这笔交易是成功的,卡邦在事后也不能说什么。马歇尔会攻击他,部分原因是因为生他的气,嫉妒他跟克拉玛在一起,所以杀了他。他拿回信封,拿走手提箱,把东西都丢进后车厢。接下来的部分我们都知道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然后他来的时候早就准备好那些误导办案方向的道具。他开车回营区,在路上把铁锹丢掉。他把车停在原来的车位,回到后车厢里。瓦索与库莫从军官俱乐部出来后,就把车开走了。”

        “然后呢?”

        “然后他们一直开车,又急躁又兴奋,但当时他们已经知道克拉玛夫人被马歇尔杀掉了,所以他们也很紧张、很担心。他们不知道马歇尔身上有没有血迹斑斑,所以不能随便找个地方让他出来。第一个安全的地方是往北开一小时的休息区,他们再度把车停在偏僻的地方,让马歇尔出来。马歇尔把手提箱给他们,他们继续往下开,花了一点时间把手提箱彻底找过一遍后,才把它丢出窗外。”

        她说:“这些都是推论。”

        “妳有办法用其他方式解释所有的事吗?”

        她想了一下,摇摇头,“那布鲁贝克又是怎么一回事?”

        天花板上的免提器传来声音,宣布我们的班机已经可以登机,我们拿起行李,慢慢走进排队的人群里。外面天色还是一片漆黑,我算一算乘客人数,希望班机没有满座,所以会有些多余的早餐,我饿得很。但看来状况不妙,班机很满,我猜对于住在华府的人,洛杉矶的天气使它成为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地方,随便也可以找个理由去那里开会。

        桑玛又说了一次:“那布鲁贝克又是怎么回事?”

        我们沿着走道慢慢往下前进,找到我们的位子,一个是靠窗的座位,另一个位于中间,走道上已经坐着一位老修女。我希望她有重听的毛病,才不会听到我们的话。她移动身躯,让我们进去,我要桑玛坐她旁边,我坐窗边。我扣上安全带,沉默了一会儿,看看窗外的机场景致。泛光灯下一群人正在忙碌着,然后机身脱离登机门,开始滑行。跑道上没有其他班机要起飞,不用排队,所以我们两分钟内就飞了起来。

        我说:“布鲁贝克的部分我不确定。他跟这些案子有何关系?是他们打电话给他,还是他打给他们?除夕的午夜过了三十分钟后,他就知道那份议程的内容了。像他那种先发制人的家伙,或许他会先出手施压。也有可能是瓦索与库莫设想到最糟糕的状况,他们认为像卡邦这种资深军官,一定会先打电话给指挥官。所以我不确定谁先打给谁,也有可能他们互相联系、互相威胁,或许瓦索与库莫提出双方的合作方案,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很有可能吗?”

        我说:“谁知道?未来会创造出奇怪的集成部队,布鲁贝克一定大受欢迎,因为他打的战役本来就很奇怪。所以也许瓦索与库莫谎称要跟他结盟。无论如何,她们在四日深夜约好要见面,那一定是个布鲁贝克知道的地点,他曾开车经过很多次,介于他打球的地方与博德堡之间。而且他一定觉得很安全,所以才会让马歇尔坐在他后面。”

        “你怎么知道坐在他后面的是马歇尔?”

        我说:“这是礼仪问题。他是个上校,如果要跟一位将军和另一个上校讲话,他会把瓦索安排在前座,库莫坐在右后方,讲话时转身就可以看到他们俩。马歇尔不是他在意的人,所以也可以不用看到他。他只是个少校,谁需要他?”

        “他们是预谋杀人,或者是意外?”

        “一定是预谋,他们已经计划好了,他们开到远远的地方弃尸,马歇尔在德国过夜时准备了海洛因跟装满子弹的枪。所以我们毕竟猜到凶手是同一人,只是搞错对象。凶手杀了卡邦后直接坐车出了基地大门,然后又马不停蹄地去杀了布鲁贝克。”

        桑玛说:“他们用两个东西来误导方向,一个是海洛因,另一个是把他开到南边弃尸,不是北边。”

        我说:“他们可说是生手。哥伦比亚市的法医一定会立刻查出尸斑以及排气管在他身上造成的灼伤。他们很笨,但是运气超好,因为法医没有立刻告知我们这件事。而且他们把布鲁贝克的车丢在北边,真是白痴。”

        “他们一定又累又紧张,压力又大,毕竟开车开了那么久。他们从阿灵顿公墓下来,后来又要把车开到史密斯菲尔丢掉,然后再去哥伦比亚市弃尸,最后直接北上杜勒斯机场。十八小时无法停歇的路程,这也难怪他们会犯错。但如果你没有跟威拉的命令唱反调,他们会就这样逃过一劫。”

        我点点头,一语不发。

        桑玛说:“这案子的根据很薄弱,根本可以说很难成立。这些证据连间接证据都谈不上,根本只是臆测之词。”

        “那当然。所以我们需要他们的自白。”

        “你要录口供之前就得想清楚,因为根据实在太薄弱,被关的可能是你。你会因为骚扰的罪名被起诉。”

        我听到耳边传来了动静,有位空姐推着早餐出来了。她拿了一份给那位修女,桑玛跟我各一份。早餐少得可怜:只有冷的果汁、热火腿跟起司三明治,如此而已。我想等一下还会有咖啡,希望如此。三十秒内所有的东西都被我扫进肚子里,桑玛只比我慢一点点,但是那位修女根本没碰餐盘。东西一直摆在她面前,我用手臂推一推桑玛。

        我说:“问她要不要吃。”

        她说:“不要。”

        我说:“修女不就是要拯救世人吗?”

        她又说了一次:“不要。”

        “好啦。”

        她叹了一口气,对我说:“好,等等。”

        但是她搞砸了——她等了太久,修女打开包装,开始用餐。

        我说:“可恶。”

        桑玛说:“抱歉。”

        我看着她:“妳刚刚说什么?”

        “我说,抱歉。”

        “不,在这之前。妳说的上一件事。”

        “我说,不要。”

        我摇头说:“不是,在早餐来之前。”

        “我说这是个根据很薄弱的案子。”

        “在这句话之前。”

        我看到她好像在脑袋里把讲过的话倒带似的,然后说:“我说,但如果你没有跟威拉的命令唱反调,他们会就这样逃过一劫。”

        我点点头,花一分钟想这件事,然后闭上眼睛。

        到了洛杉矶我才把眼睛睁开。飞机着陆后,轮胎触地的巨响与摩擦声把我吵醒。接下来飞机的反推力被启动,又发出巨响,我在座位上往前滑动,直到被安全带拉住。外面射进晨的曙光,这里黎明的天色似乎都是一片棕褐色。机长告诉我们加州现在是七点。过去两天以来我们一直都搭乘飞机往西飞行,平均下来,本来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可是因为时差,我们的一天却要二十八小时才过得完。我睡了一下,不觉得累,但还是很饿。

        我们慢慢走下飞机,走到提领行李的地方,司机都是在那里接人的。我四处看看,发现法兰兹没有派人过来,而是亲自跑了一趟。看到他让我很高兴,感觉起来他会好好帮助我们。

        他说:“有消息要告诉你。”

        我把他介绍给桑玛。他们握手后他拿起她的行李,我想部分原因在于他这个人很客气,但也是因为这样子我们可以比较快坐上他的悍马车。他把车停在红线区,但警察站得远远的,通常他们对黑绿相间的迷彩悍马车都会有这种反应。我们上车时我让桑玛坐在前面,这是个贴心的举动,同时也因为我想在后座把身体伸展开来。飞机的座位实在太窄了。

        法兰兹说:“他们找到那辆水星尊爵了。”

        他用力踩下柴油涡轮引擎,把车开离街边石。尔汶堡就在巴斯托市北边三十几哩外的地方,因为要穿越晨间的车流,他载我们过去可能要花一小时的时间。我看到桑玛看着法兰兹开车的样子,从眼中可看出她正在评估他的技术,如果换她来开,大概只要三十五分钟就到了。

        法兰兹说:“他们在五号就把车丢在那里了。”

        我说:“就是马歇尔回德国述职之前。”

        法兰兹朝着方向盘点点头,他说:“大门的进出纪录是这样显示的。他则是搭运输机回德国。为了加快鉴识速度,我们的人把车拖给联邦调查局,还特别透过关系找人帮忙。调查局一开始不愿意,后来进行了一整晚,兴冲冲的要赶快完成工作。因为似乎跟他们的一个案子有关。”

        我说:“布鲁贝克的案子。”

        他点头说:“后车厢的垫子上有布鲁贝克的血迹跟脑浆。有人用纸巾擦过了,但是没处理干净。”

        我说:“还有呢?”

        “很多东西。有另外一个人的血,不过数量很少,本来应该在某人的夹克袖子或刀刃上,是经过摩擦后留下的。”

        我说:“那是卡邦的血。马歇尔杀了他之后躲在后车厢里。刀子找到了吗?”

        法兰兹说:“没有,不过后车厢里到处是马歇尔的指纹。”

        我说:“那是一定的。他在里面待了好几个小时。”

        法兰兹说:“垫子下有块兵籍号码牌,好像是链子断了,其中一块掉了下来。”

        我说:“卡邦的?”

        “还会有谁的?”

        我说:“凶手真是外行。还有呢?”

        “大部分都是一般证物。那辆车很脏乱,有很多头发与纤维,还有速食的包装、汽水罐,类似的东西。”

        “还有优格的盒子?”

        法兰兹说:“一个,在后车厢里。”

        “草莓或蓝莓口味?”

        “草莓,盒子上用来撕开封膜的凸出部分有马歇尔的指纹,似乎他还吃了甜点。”

        我说:“他有开,但没吃。”

        法兰兹说:“里面还有个空信封,寄到驻扎在德国的十二军团,收件人是克拉玛将军。盖了一年前邮戳的航空邮件,没有寄件人的地址。像是那种专门用来寄照片的信封,但里面空无一物。”

        我不发一语,他从后照镜看着我。

        他说:“这些算是好消息吗?”

        我微笑说:“我们本来都是用猜的,有了这些,也只算是些旁证。”

        他说:“那就已经是人类跨出的一大步了。”

        接着我收起笑脸,把脸别开。我想到在这一九九〇年的一月初,世界各地不断有人丢了性命,卡邦、布鲁贝克、克拉玛夫人,当然还包括李奇夫人。

        最后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尔汶堡,我总算见识到洛杉矶的高速公路有多塞。这个基地跟一般基地没什么两样,它是座忙碌而庞大的基地,坐落于莫哈维沙漠中。有一个以上的装甲部队会轮流驻扎在这里,而且每当有其他部队要来基地进行对抗演习时,这些部队就要扮演地主队的角色。每年春季,基地在训练时的气氛就是不一样:因为天气好,在阳光里每个人乐于把昂贵的大型机器当作大型玩具来操练。

        法兰兹问我:“马上要办正事吗?”

        “你有派人盯他们吗?”

        他点头说:“暗中盯着。”

        “那我们先去吃早餐吧。”

        对于在飞机上只吃到半饱的人而言,美国的陆军军官俱乐部可以说是继续用餐的好地方。这里的自助餐台好像有一哩长,菜单跟德国一样,但是橘子汁与水果拼盘看起来比较道地,因为这里是加州。我吃下可以喂饱一个步兵连的东西,桑玛吃得比我更多,法兰兹已经吃过了。我喝咖啡喝到肚子撑,然后双手往前一推,把椅子推开桌边,深深吸了口气。

        我说:“好,干活去。”

        我们回到法兰兹的办公室,他打电话给手下,他们说马歇尔已经到靶场去了,但是瓦索与库莫则是端坐在来访军官寝室营舍的康乐室里面。法兰兹开他的悍马车载我们过去,下车后我们站在人行道上。那天阳光普照,温暖的空气中布满灰尘。我可以闻到沙漠里那些小型多刺植物的味道,仿佛也可以看到它们一点一滴地成长着。

        尔汶堡与十二军基地的来访军官寝室就像是出自同一汽车旅馆承包商的手笔,他们在一片沙地上盖了一排排一模一样的房舍,室内的一角是大家共用的设备,例如视听室、桌球桌与交谊厅等等。法兰兹带我们从一道门走进去,然后就退到旁边去。我们看到瓦索与库莫正面对面坐在两张皮革安乐椅上。当时我才想到我只跟他们见过一次面,就是他们来我博德堡办公室里找我那一次。尽管我最近花了那么多心思在他们身上,看到他们的时间相形之下真是不成比例。

        他们都穿着那种改良过后,上面有人们所谓“巧克力条纹”的沙漠迷彩装,两件都是全新的。他们俩不管是穿沙漠迷彩装或者丛林迷彩装,就是没有军人该有的模样,活像两个扶轮社社员。瓦索的特征还是秃头,库莫也还戴着眼镜。

        他们俩抬头看我。

        我吸了口气。

        他们是长官。

        我有可能犯下骚扰他的罪。

        被关的可能是你。

        我说:“瓦索将军、库莫上校,你们俩因为违反《军法统一法典》而被逮捕了,罪名是与其他人共谋杀人。”

        我屏住呼吸。

        但是他们俩都没反应,两人都不发一语,一副完全放弃的样子。他们看起来很合作,好像知道这案子终于结束,不可避免的事正在发生。他们就像从一开始就预知这个时刻一定会来临。我吐了口气。人们对于坏消息的反应通常有许多不同阶段:难过、悲伤、否定。但是这两个家伙显然已经跳过这些阶段,直接跳到最后一种反应:也就是,硬着头皮,准备接受一切。

        我示意桑玛完成其余逮捕进程,因为根据《军法统一法典》,必须跟他们声明非常多事项,有许多建议与警告必须告知。桑玛讲得比我流利多了,声音清晰,姿态专业,瓦索与库莫两人都没反应,既不出言咆哮,也没有托词,也没大发雷霆,以示清白。他们只是听到一个问题就点一次头,最后还没被叫起立就自己站了起来。

        桑玛问我:“要上手铐?”

        我点点头。

        我说:“一定要,带着他们一路走到拘禁室,不要坐车。让大家看着,他们是陆军的耻辱。”

        我向一个装甲兵打听了方向,开着法兰兹的悍马车去逮捕马歇尔。他目前的任务是侦查,目前位置在一个废弃炮靶附近的小屋里。根据描述,那个炮靶是一辆废弃不用的谢里丹坦克,车身应该已经严重破损。那一间小屋的状况则比较好,就在那辆老旧坦克的附近。他叫我循着盖好的车道往下开,才能避开尚未爆炸的炮弹以及沙漠里的乌龟。如果我辗过炮弹,会被炸死。如果我辗过乌龟,会被内政部骂死。

        我独自离开主要营舍,当时刚好是早上九点半。我不想等桑玛,瓦索与库莫两人的逮捕进程就够她忙的了。我感觉我们好像走到了一趟旅程的尽头,我只想赶快把这件事了结。我借了把手枪,但这决定还是不够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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