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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为爱离开的999天第7节

第7节

        易笙好像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而我似乎也不再为他痛了。

        我不知道这是淡忘,还是麻木。或许人都是无比坚强的,如同我们当年的适应良好。

        可我还那样清楚的记得他的生日。

        冷战开始,我就再没帮他过过生日。

        我自己的生日一向是和父母过的,差别不过是饭桌上少了一个他。我潇洒无比,拿得起,放得下。

        可惜,这不是事实。

        我窝囊的可以,常常在他生日前一个月,就开始绞尽脑汁地想礼物,然后在准备完毕后,又绞尽脑汁地想要怎么在继续冷战的情况下交到他的手里。

        最好,还要让他不知道是我送的,又不能完全不知道。

        每年、每年,这都是我的最难,其难度值直逼在全国大赛夺魁。

        我今年表现良好,直到期末结束才开始烦恼。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那些努力诋毁我的人,在他们拼命抹黑并希望借此让我痛苦的时候,我却忙着编织手工围巾,还很无聊地反复自问:我为什么还要做这样无意义的事?

        易笙的老爸是个英俊的白人,所以他从小就晒不黑,一度让我羡慕不已。他的脸较中国人而言,略瘦,额头高,眼睛深,鼻梁高,嘴巴薄薄得颜色很淡,很有帅哥的模子。

        他身材很好,高挑结实,由于常年运动——小时打架,大了打球,还有好看的腹肌,不夸张,但性感。

        我想,倘若易笙不要老顶着那头可怕的发型,和终年不爽的冷淡表情,应该很容易被MM们看出他的美型。

        可惜,易笙很少和女生说话。据我多年观察,他对那些女孩子都挺不耐烦的,完全没风度可言,估计是初中那会儿给流言传怕了。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些我不能理解的女生,为此非常陶醉地说:“啊!三班的易笙,真是酷毙了!”

        人都毙了还怎么酷!我默默腹诽,顺道估摸了下围巾的长度。

        易笙脖子细肩膀宽,所以特别喜欢长围巾,可以恣意地绕上两圈,尾巴前后都能拖到胯。但他身高太高,要达到此目的,非得织上两米,特别累人。最重要的是,成本还特高!

        我被售货员说动了心,牙一咬,把所剩不多的闲钱都拿来买了那批澳洲进口的昂贵毛线。为了赚点儿便宜,也为了织出柔软又好看的围巾,我还在那儿学了一下午编织,顺便又被她们骗着买了几本所谓参考书。

        即便如此,我的进度还是非常不顺,拆了织,织了拆,反反复复,温故了几回去毛线店的路,才在两个礼拜后得道升天。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发现织个围巾也有这许多的困难后,我终于切身认识到了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箴言名句!何处非学海,回头天无涯!

        我对着日记本上这段最新记录的话语,抱着终于完工的围巾,笑得前仰后合。

        明天,就是他的生日了。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

        我只看了闹钟一眼就慌忙滚下床,几乎是跑着到学校的。

        警卫非常震撼地看着姗姗来迟的我——这是近半年来,我第一次比校队要早训的娃儿迟来。

        我在运动场游移了许久,确定易笙不在后,才叫来了秦云。

        因为局促,我简单招呼了几句,刚说完重点,就猛得把东西塞到了他怀里,一路小跑拉开距离后,才故作冷淡很是装B的回头说道:“别说是我给的,免得浪费。”

        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走神,什么都没听见去,只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收了么?他喜欢么?他会接受么?

        我一直觉得爱穿黑色的易笙若能带上这条亮眼的围巾,一定会非常、非常好看。

        只要一想到他冻红着脸,在蓝蓝的围巾面前哈出的白色的雾气,心里就塞满了幸福。

        连日累积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满足掐灭了。

        我心里很清楚,这事儿不可能瞒得过易笙。秦云口风虽紧,却不会撒谎,一撒谎就结巴。现在这时代,还能有这样的人生存,真是造物主的奇迹。

        我甚至怀疑自己会找上秦云,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不擅长说谎。

        我很欢喜,可没想到才放学,我就撞见了不知所措的秦云。他的手里拿着的正是我送的围巾,上面还有一些脏污。

        身体一阵发凉。

        好久,我才能把视线转到满脸尴尬的秦云的脸上,他的嘴角还带着可疑的淤青。他歉意地低下头:“对不起,郝郝,我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了,明明都犹豫着收了下来,结果却又……”

        我没说话,将视线移回到围巾上,颤抖的指拂过沾上脏污的地方,然后把它紧紧地抓在手里。

        我以为自己会哭,像过去的每一次。

        可是,我没有。

        只有无法言语的闷痛,一次次地撞击着心脏。

        我猛得抬起头,对秦云灿烂一笑:“虽然这么说有些过分,但你不嫌弃的话,就收下它吧。我的手工虽然不怎么样,毛线还是很好的……如果你也不要,那……就扔了吧。”

        这是我熬了两个星期的夜磨出的“孩子”,我舍不得因为易笙的无情就这样舍弃它。

        我舍不得。

        眼睛有点酸,可是没有泪。

        我看着秦云手忙脚乱地将围巾卷上自己的脖子,他比易笙高,身材也宽些,还和易笙一样喜欢围两圈。长长的流苏正好挂在胯部,搭着佐丹的黑色棉衣,深色牛仔裤,非常好看。

        我抬头看着他眼中的自己,微笑:“很好看哦,真的。”

        他僵着身体,很久,才笨笨地抬起手,拍拍我的头:“易笙说……你是傻瓜,从小都是。”

        我点了点头,眼里终于有了泪意:“我是啊。”

        因为我是傻瓜,所以接下来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倏然转身,旁若无人地闯进球场,在众目睽睽下,直直走向易笙。

        他停下动作,一脸冷淡,似是在看我,又好像没有。

        我用尽气力挤出了一个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一字一顿地说道:“易笙,生日快乐!”

        然后,我猛得踢脚,狠狠地踹向他。

        “砰”得一声,毫无防备的易笙一下被我狠狠扫倒在地。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发生了什么事儿。

        周围一片哗然。

        我像个骄傲的女王,这才收起了笑脸,冷冷俯看:“以后,如你所愿。”

        我再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我比初中时了不起得太多,我没有哭泣,也没有流泪。

        我只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又爬上了我的写字台,抵着玻璃望着窗外根本没有星星的夜空。

        整整一晚。

        第二天,老班果然找了我。

        他用极其异样的眼光偷偷瞄我,颇为艰难地问道:“你昨天跟三班的易笙……”

        我半侧过脸,道:“看他不顺眼!”

        老班汗如雨下。

        当然,身为老师,他还是清了清嗓子在其他老师,尤其是三班老师的面前,教育了我一顿,还让我提交千字检查。

        我当天下午就女生该不该用暴力和暴力是否可以解决问题,写了一篇1001个字的议论文给他。

        老班看了,哭笑不得。

        此后,他逢人就说:“别看我家郝郝像个软柿子,其实她啊,根本就是个火龙果,招惹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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